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镍铝催化剂技改及铝酸钠废水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镍铝催化剂技改及铝酸钠废水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青县台湾工业园一路2号,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原料及成品仓库,增置生产设备51台(套)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552万元,建设镍铝催化剂技改及铝酸钠废水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高青县台湾工业园一路2号
联系人:金亮
联系电话:18953348838
邮箱:18953348838@163.com
邮编:256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蔚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格式,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5Y4FBbZXEsJb9XkHK4cAr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8日